晨观时报报道 11月2日,证监会公开明确拟对护盘式回购规则作出四方面调整优化,在当前沪深两市回购规模已创历史新高的背景下,这一政策动作被市场视作A股内生稳定机制的关键升级,将从操作便利度、主体约束力两个维度重塑股份回购生态。
新规首次将股价“破发”纳入护盘式回购触发情形,同时取消“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”的限制,直接覆盖了此前大量次新股、科创板与创业板公司“股价持续走低却不符合回购条件”的空白地带。取消开盘、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,则让上市公司可以更灵活地安排回购节奏,减少集中大额申报对盘中价格的冲击,降低回购执行成本。
在放宽操作门槛的同时,新规同步强化了主体约束: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上市公司触及护盘情形时,严格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股价措施;明确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触及相关情形时需及时实施回购,直接回应了市场长期关注的“超募却不护盘”的争议。最具制度突破性的是回购专项基金机制,要求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年度现金分红资金、超募资金,以及护盘式回购卖出股份的所得收益,专项用于股份回购注销,让回购从零散的临时动作,升级为可预期、可考核的常态化投资者回报机制。
数据显示,2026年前10个月,沪深两市共有645家上市公司披露700单、合计2377亿元的股份回购计划,其中回购注销金额1150亿元,占比接近50%;747家公司实际实施回购1345亿元,回购计划金额、实际回购金额、回购注销金额及占比,全部创下历史新高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结构转变:过去A股回购大多服务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,股份以库存股形式留存,对每股收益的增厚作用十分有限。而2026年以来,市值管理类回购项目及规模占比分别达到17.2%和44.2%,较去年进一步提升,注销式回购成为绝对主流。这类回购直接减少总股本,在盈利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就能增厚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,不存在后续库存股减持的套利空间,被市场公认为“含金量最高”的股东回报方式。
叠加此前已经落地的配套政策:护盘式回购触发跌幅门槛从30%下调至20%,回购价格上限从30日均价的130%放宽至150%,年度合规回购资金上限从3亿元翻倍至6亿元,维稳回购实施期限从6个月压缩至3个月,再加上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、利率降至1%,整个回购制度体系已经形成“前端放宽便利度、后端强化兑现约束”的完整闭环。
一方面,它进一步加固了A股的内生稳市机制,尤其是对重要指数成份股、龙头科技股这类市场影响力较强的标的,规则优化后将拥有更灵活、更刚性的工具来稳定投资者预期,减少市场非理性波动。另一方面,它把回购和分红统筹纳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回报体系,推动A股从单一现金分红模式,转向“现金分红+注销式回购”的双轨回报机制,让投资者能更充分地分享上市公司的成长收益。
当然,市场也对规则落地后的执行细节保持关注:回购专项基金的具体计提比例、不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化安排、“忽悠式回购”的配套处罚细则,仍待后续修订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时进一步明确。但从整体方向来看,A股股份回购已经彻底告别过去的“短期救市工具”定位,正式成为常态化的市值治理与股东回报标配,这一制度红利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,持续改善A股的市场生态。